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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9-12

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聘计划,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统一选聘。
(二)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拟选聘衡水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3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其他条件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9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衡水高新区滏阳西路1835号衡水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七楼703室,联系电话:0318-2183033。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医师资格(执业)证、职称证、住院医师规培证以及其他岗位要求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2寸证件近照3张(蓝底或白底)。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由本人填写《衡水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进行确认签名。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的核发《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测评考核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考核。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的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选聘计划和面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高者(同等学历者以毕业学校当年录取分数排名)、残疾人(身体状况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因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产生的拟聘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

注意事项


(一)建立诚信档案
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二)重要时间节点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选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1:《衡水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衡水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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